甘肃省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大调整保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考生加分项目

25.05.2015  15:22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甘肃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决定取消9个加分项目,包括5项全国性加分项和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保留了个7加分项目,包括5项全国性加分项和2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新政2018年正式实施。 

  根据《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有: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保留的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和分值有,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同时规定,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不累计,投档录取时只加一项最高分。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