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拟法庭的法槌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敲响

19.07.2021  22:12

经过合议庭评议,现对本案判决如下:被告人高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告人王硕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徐博犯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当审判长法槌落下的一瞬间,这起在校园内因小摩擦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终落下帷幕。

但您别当真,此次庭审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及“法警”均是由吉林省长春市第五十二中学赫行实验学校的孩子们扮演,此次进行的是一次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7月11日8时30分,70余名学生、老师及家长准时来到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一楼大法庭,学生们按角色穿好各自服装,刑事审判庭孙振霆法官对庭审程序和庭审细节进行指导。

9时许,法庭内庄重而严肃,伴随着审判长清脆的法槌声,这场校园寻衅滋事案正式开庭审理。按照庭审程序,孩子们由最初的紧张到逐渐进入各自角色,他们完整演绎了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开宣判等庭审过程,整个庭审顺畅有序。庭审活动结束后,孩子们仍意犹未尽。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在互动体验式法治实践中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法治日报社吉林记者站联合举办了此次“少年模拟法庭”大型普法活动。

孙振霆法官对本次庭审活动做了点评。他表示,整场庭审程序严谨规范,同学们的表演惟妙惟肖,“审判长、审判员”法言法语运用得当,每个角色都演绎的非常到位,希望本次模拟法庭能给在场所有的同学带来启发和感悟,希望同学们能从真实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远离不良习惯、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非常荣幸我能有这次上台表演的机会,让我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庄严肃穆,通过这次的活动,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学到很多,要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扮演书记员的王一茗同学说。

扮演审判员的郭优优同学说:“通过今天的模拟法庭,我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法庭的庄严。事实上,法律无处不在,它保护着我们,维护我们的权利。今后我一定会记住今天的经历,认真学习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初中生。

这次模拟法庭的主题活动,让我们知道在青春期这个阶段,大家会冲动不理智。我们经过今天这次活动也会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力量!”扮演辩护人的孙佳琳同学说,通过这次活动也告诫自己,以后做人做事要理智不冲动,也要知法守法懂法,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理智对待每一件事,不要盲目冲动。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