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地税局按时完成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整改工作

29.10.2015  14:38

根据省地税局《关于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吉地税发〔2015〕102号)要求,辽源市局面对时间紧,要求严,任务重的实际情况,于9月15日开始,积极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并于10月25日全面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

一是工作有部署,行动有计划。辽源市局先后下发两次通知,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将整改工作划分为三个时段,分别提出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明确、有的放矢。

二是清查有耐心,落实有决心。此次整改共涉及1808户次,遍布全市5个县区,时间跨度达24个月,最小清查数仅为0.30元,对此,各管理局全员参战,逐户清查,历时40天,圆满完成了清查工作。

三是整改有成果,后续有跟踪。省局下发的整改数量为1808户次,其中不需要整改的为1423户次,需要整改的有385户次,已整改28户次,正在整改过程中的有357户次;放弃免税资格的有183户次,应缴纳营业税但申报数据错误的有1039户次,不应缴纳营业税而自行申报的有386户次,其中有1户次已为非正常户,不能办理退抵手续,其他情况有200户次。共应退税49户次,退税金额24286.73元,已办理完退税手续7户次,已退税款2888.55元,其他户次退税手续均正在办理中;应抵税336户次,应抵金额154802.70元,已抵税21户次,已抵金额10666.93元。其他抵退税手续也正在办理中,市局将在近期组织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