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查路口发“小广告” 不听劝阻将罚款50元

24.10.2015  09:14

城市道路上的红灯周期很短,少则十几秒多则不过几十秒,而一些派发小广告的的人偏偏利用这短暂的时间在车缝隙中穿梭。23日下午, 长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这种发生在路口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治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不开车窗就塞到玻璃缝里

23日中午,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会路口,每当东西方向的红灯亮起,一名头戴鸭舌帽、身背单肩包的女子便从隔离进入机动车道。来到等候红灯的车辆附近,她便从包中取出名片大小的卡片,遇到车窗开着的,便把卡片丢进车内。如果车窗关着就会熟练的把卡片别到车玻璃下沿的缝隙处。

面对新文化记者的采访,该女子表示刚开始发广告时有些害怕,而如今已经习惯,“还没听说谁被车刮到呢,要是司机脾气不好,也就骂几句,我就当没听见。”女子表示,自己发小广告每天能赚70元,如果发得快,两个小时就能完成任务。

驾驶员对小广告深恶痛绝

“大家都在等红灯,他们上来就往驾驶室内塞,根本不管你接受不接受。即便你车窗紧闭,也会把名片大小的小广告夹在雨刷器或者车窗缝处。”私家车主李女士无奈地说。

新文化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的车主在被强行塞入小广告后,会马上反丢回发广告者的身上或者直接扔出窗外。对于这样的举动,发广告者从来不予理会,他们的目的只是发给你,至于你怎么处理,他毫不关心。

“这既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市容环境的污染,需要相关部门从源头进行治理。”长春市民蒋先生说,上次他的车窗升降器坏了,到修配厂拆开车门一看,里面竟然塞进去十多张卡片的小广告。仅更换车窗升降机就花了200多元钱。

“发放小广告的人通常会站在车道之间的标线上,快速将小广告塞进车内,即便车辆已经开始行进,他们也会强行投进车内。这往往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从而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

路口发“小广告”罚款50元

“这种行为不但严重影响了自己的生命安全,对驾车人和整体的道路安全也会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民警陈磊说,在日常的巡逻管理中,民警会对这种在车流中发放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对于不接受劝阻的将会根据《 吉林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行人实施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

据介绍,路面执勤的交警将会在长春市内各重点街路、区域加强对发放小广告行为的治理。各城区交警大队将会根据辖区管理实际增设卡点,并组成激动治理小分队,对辖区内的商圈等重点区域进行流动治理。

新文化报(王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