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城中央小区门口烤玉米 物业违规收费300元
收费单据
物业收费单据 新文化报 陆续 摄
“我认为物业每个月收我300块钱的费用不合理,我又没在小区里面卖烤苞米,而是在小区门口中,他们没权收我的费……”李先生手里的这张物业公司开具的物业收款单已放了两个月,他一直保留着,明显有些褶皱。
近日,榆树市来长烤玉米的李先生在长春市锦程大街上天茂城中央小区门口卖烤玉米时,被物业公司收取每个月300元的费用,李先生称不交费用不让卖。对此,物业公司称烤玉米商贩占用小区门口道路,影响卫生环境,他们收的是卫生费,但无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同时表示以后不再收费,也不允许商贩在门口摆摊卖东西了。
商贩:小区门口卖烤玉米被物业收费
李先生的老家在榆树市农村,来长春打零工已多年,生活条件一般。去年,他来到天茂城中央小区西门口,利用下午和晚上的时间在门口摆摊卖起了烤玉米,虽然每天赚的钱不多,但还可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
“今年7月初,我像往常一样在小区门口卖烤苞米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突然来撵我走,不让我再在这里卖烤苞米了!”李先生回忆,“我说,这是小区门口,又不是小区里面,凭什么不让我卖,要是管的话,也是城管来管。”
“物业工作人员说,要卖烤苞米也行,那就每个月交300块钱,否则就不让我卖!”李先生回忆,为了生活,他被迫于7月8日向物业公司交纳了300元钱,“我也不知道这300块钱是什么钱,总之我感觉这钱他们收得不合理!”
物业公司给李先生开具了一张物业收款单,在收费项目上写着“其他”,后面是“300元”的金额,收款单的背面写着“物业:烤玉米钱交300元”的字样。
质疑:“卖东西商贩有的收有的不收
物业公司的收费方式不合理”
李先生质疑称,去年,他在这里卖烤玉米时,物业公司也没有管过,为什么从今年才开始管了,他们有权管吗?
李先生向物业公司交了300元钱后继续在小区门口卖东西,经过他调查,门口摆摊卖东西的商贩,共有4家被物业收取了费用。“另外我还了解到,有的商贩一直在小区门口摆摊卖东西,从来没有被收过费!”
“同样是摆摊卖东西的商贩,为什么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为什么对待商贩不能一视同仁!”李先生质疑道,小区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的相关服务业务,怎么有权对小区门口的商贩收费呢,“给我开具的收款单上的收费项目与实际收费项目也不符合,这合理吗?作为一个收费部门,是不是应该得到物价部门的相关许可之后才能进行收费,物业公司有物价部门的许可吗?”
对于物业公司收取小区门口摆摊商贩费用的问题,其他被收费的商贩也表示不合理,但没有办法只能被迫交费,否则不让在门口卖东西。
物业:“收费未得到物价部门许可,我们收的是卫生费!”
10日,新文化记者来到了天茂城中央小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该物业公司的徐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小区门口有一部分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这里是小区居民出入口,一些商贩占用门口道路,影响小区居民出行,而且还影响小区的卫生环境,“因此,我们收的是卫生清理费,毕竟这个地方要物业公司保洁人员对其进行打扫,当时也考虑到一些商贩的个人经济状况,知道他们也不容易,和他们商量后交的卫生费,没撵他们走!”
“收费应该有物价部门的相关收费许可吧,物业公司有吗?”新文化记者问。
“没有物价部门的许可!”徐经理说。
“商贩还反映,门口卖东西的商贩,有的收费,有的不收,不平等对待,为什么?”
“既然他们这么说,那么我们就不允许任何商贩在小区门口卖东西了,卫生费也不收了!”徐经理表示。
长春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没有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是不允许收取费用的,如果商贩卖东西的地方是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物业公司应该和商贩进行协商,不可以随意收费。
新文化报(陆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