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将身份证借他人办手机分期贷款后遭拉黑

26.11.2016  12:38

  市民刘女士最近遇到一件闹心事儿。去年11月份,她经好朋友赵女士介绍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其朋友王女士办理手机分期贷款业务。双方约定好每个月15日前将钱打到刘女士的银行卡里。可是几天前,王女士不但没有按期打款,还和刘女士发生争吵,并将其从微信好友拉入黑名单。25日,记者联系到刘女士和赵女士了解事情经过。

   好友称要借身份证

  见面才知道是借给别人

  刘女士今年20岁,今年在我市某中专护理专业毕业后到人民广场附近的某医院实习。赵女士是刘女士在该中专的校友,两人毕业后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实习组里实习。

  “我们俩的名字中后两字是谐音,所以我们的关系也处得比较好,平时逛街、学习都在一起。”刘女士说。

  2015年11月份,刘女士突然接到赵女士打来的电话,称想借其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贷款。

  “我把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她需要帮助我肯定不会推辞,所以我当时没有多想,便一口答应了。”刘女士带着身份证赶到重庆路某通信商城时,意外地发现赵女士身边站着另一位女孩,“她姓王,也是我们学校的。

  “小王想分期贷款买一部苹果手机,可是她的身份证年龄不够,不能办理分期贷款业务,把你的身份证借给她吧。”赵女士说。

  虽然赵女士满心的不情愿,可是碍于情面,她没好意思回绝,便将身份证掏出来帮王女士以贷款方式购买了一部价值5000余元的苹果手机,首付1050元,每月还款327元,共分24期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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