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春市将会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

25.03.2015  09:07

3月24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者在会上获悉,2015年,市食药监局将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监管。2015年的目标是要争创“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城市”。

 

2015年,长春市食药监局将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主体普查统计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等生产企业实施电子监管。

 

建立重点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督促食品生产行业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连锁经营配送总部、加盟店(柜)自行采购食品以及散装食品的监管,支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企业总部主动参加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

 

加强对天然水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把出厂检验关,突出强化“大桶水”整治。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召回和处理过程的监督。

 

2015年,将加强餐饮服务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公示企业量化等级,提高A、B级企业评定比例,缩小C级企业比重。推广“阳光厨房”试点经验,加快“阳光厨房”、“信息化厨房”建设。

 

2015年,将继续为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切实加强食用油和餐饮废弃油脂监管。

 

同时,今年将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监管,督促企业实施新版GMP、GSP,完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调、统一高效的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利用特殊药品监管系统,对特殊药品实施监管,严防重大“流弊”事件发生。

 

此外,今年市食药监局还将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严格动态监管,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整治工作,打击利用标签标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批发市场、超市、药店以及生产聚集区、问题多发区、主导产业区,确保各个环节质量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