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档案造假要敢于“亮剑”
据新华网报道,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各级组织部门正在对干部人事档案分级、分批展开系统专项审核,各级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档案均将纳入审核范围。笔者以为本次对干部档案的专项审核,就是对干部档案造假现象的一次“亮剑”。
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而在一些地方,涂改档案甚至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在中纪委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整改情况中,20个省份中15个省份的整改通报提及整治干部档案造假。档案造假最典型的案例是原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档案造假案。在王亚丽的档案中,除性别情况属实以外,其余信息全部为虚假编造。通过档案造假,王亚丽不仅获得了公务员身份,更是不断得到提拔。档案造假不仅严重违反了组织人事纪律,严重挫伤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
亮剑要有的放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档案的作用至关重要,尤其是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身份等关键信息,是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档案造假也多集中于此。正因如此,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查的重点应该放在“三龄二历一身份”上,各类材料之间反复比对,认真查找造假的蛛丝马迹,对线索抓住不放,使造假者无处遁形。
惩处要依法依规。治沉疴,要下猛药;治乱象,要下重典。有审查就要有惩处,对涂改造假档案的干部一经查实,应该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亮剑的目的在惩前毖后,没有严肃的查处,就不会对后来者形成有效震慑,惩前毖后的目的也就无法达到。
规范要逐步建立。档案造假,多源于制度的缺失。审查过后,强化制度建设才是杜绝档案造假的治本之道。从要从档案管理、档案转接、档案审核等方面入手,切实建立起完备的档案管理体系,将档案管理的纳入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从源头上杜绝档案造假现象。(编辑/王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