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局开展《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宣贯工作

04.01.2017  21:02

  按照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延边州邮政行业安全管理,防止禁止寄递物品进入寄递渠道,妥善处置进入寄递渠道的违禁物品,维护寄递渠道的安全畅通,近日,延边局全力贯彻落实《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和《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的开展工作。 

  截至1月3日,延边局已将印制好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全部下发给各企业,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营业网点全部收派人员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二是及时更换已经上墙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使员工能够清晰辨识各类禁止寄递物品,掌握处理方法,做到对违规收寄禁寄物品行为“零容忍”。 

  下一步,延边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力度,联合综治、公安、国安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确保全州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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