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省级审判管理研究中心宣告成立

20.10.2019  04:51

2019年10月17日,吉林省审判管理研究中心成立暨审判管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交流会在四平市顺利召开。“中心”由吉林高院牵头、联合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白城师范学院省内9所高校法学院共同成立,此举开创了法院审判管理研究之“先河”,在国内尚属首次。

吉林高院副院长吕洪民、副院长于兵及各中院、部分基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审判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吉林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蔡立东等9所高校法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获奖代表、“2018年度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研究课题”优秀课题组成员、“2018年年会征文”获奖论文作者以及省内部分新闻媒体记者出席本次会议。四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朴永刚作会议致辞。

会上,全面总结回顾了2018年度吉林法院审判管理课题工作情况;为2018年度我省法院审判管理理论研究工作获奖单位集体及个人颁发奖牌、证书;七家法院分别作了审判管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经验介绍;于兵副院长代表吉林高院分别与9所高校法学院代表签订了《吉林省审判管理研究中心框架协议》,吉林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李静妍作为“中心”成员单位代表分别作主旨发言。当日,审判管理研究中心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一次研讨会,参会人员围绕理论研究选题、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理论成果转化应用、审判管理工作改进等方面展开激烈讨论,为“中心”下一步工作实质性运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

于兵副院长作总结讲话,强调指出:审判管理承担着“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职能作用,只有不断深化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才能不断破解审判管理工作中的难题,才能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求。要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聚焦审判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和突出问题,开展研究,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检验理论、发展理论,要继续加强高校与法院间的互补性合作,通过研究案例与数据对象的观察,检验和调查获得客观材料,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审判管理的规律和方法,为法院领导决策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要积极打造审判管理研究的坚实平台,进一步推动审判管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实现在审判管理中的广泛应用、深度应用、实质应用,转变传统审判管理思维和方法,全面建立全省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新格局。

吉林省审判管理研究中心的正式成立必将推动法院与高校间优势互补、深层互动,形成法院与高校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相互支持、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有助于推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力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法治吉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