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电视经营企业涉虚假宣传 被罚140余万元

04.12.2014  09:37

明明是液晶电视,却被销售人员说成是新型的LED电视,吉林市一位消费者遭到商家忽悠后,到工商部门讨说法。没想到,一起普通投诉,竟然牵扯出13家电视经营企业。12月2日,记者从昌邑工商分局获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多方调查,涉案的13家电视经营企业被处罚,罚没总额140余万元。

  明明是液晶电视,却被销售人员说成是新型的LED电视,吉林市一位消费者遭到商家忽悠后,到工商部门讨说法。没想到,一起普通投诉,竟然牵扯出13家电视经营企业。

 

  12月2日,记者从昌邑工商分局获悉,经过工商执法人员多方调查,涉案的13家电视经营企业被处罚,罚没总额140余万元。

 

   消费者遭到商家忽悠

 

  2011年3月15日,在昌邑工商分局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市民刘先生前来投诉,称其在我市一电器商场购买的LED电视是液晶电视。

 

  据刘先生讲,他在选择电视机的时候,销售人员热情地向他介绍LED电视,称这种电视机具有环保、节能等特点。于是,刘先生挑选了某品牌一款新型的LED电视。但该电视被送到家安装后,刘先生细看说明书时发现,上面写的LED电视是液晶电视,他感觉自己上当了。

 

  刘先生的遭遇引起了昌邑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的重视。

 

  经过查询和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只有用LED显示屏做屏幕的电视才能称作LED电视。商家所宣传、推销的所谓LED电视,实际上是液晶电视的一种,这种电视除了背光源改成用发光二极管做光源外,作为液晶电视整体,其成像原理、工作状态、零部件都没有改变。如果商家在宣传中,宣传LED电视是新的电视种类,或者没有告知消费者所谓LED电视是液晶电视的一种,就涉嫌虚假宣传。

 

   一起投诉牵出多家电视经营企业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商场进行了暗访,了解到这些电器商场总计经营了15家电视经营企业的多个品牌,其中有13家电视经营企业都在宣传、推销所谓的LED电视。个别品牌的宣传非常直接,声称是“完全的LED” 、“智能网络LED电视”等。

 

  昌邑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相关负责人李洪刚介绍,由于对商场内虚假宣传情况无法确定宣传行为是谁实施的,为避免惊动当事人,他们采取迂回策略,分别以调查了解其他情况为由,到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商场调查清楚了商场内的宣传行为,确定了所有的宣传行为均为电视经营企业所为。

 

  执法人员详细查询了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并向中国家电中心、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印证。一个月之后,昌邑工商分局对全国13家电视经营企业涉嫌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多方取证破解案件难点

 

  据了解,为调查清楚涉案企业的虚假宣传行为,办案人员拍摄了涉案企业在国美、苏宁等电器商场内外对LED电视进行宣传的照片,搜集了现场摆放的宣传资料,并对上述照片、资料由商场和当事人进行双认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求各商场对商场内外的宣传情况进行说明。对涉案企业官方网站、网上商城上的宣传内容使用摄像机进行录制、下载,制作了《互联网络证据下载表》。

 

  通过给涉案企业发《调查函》,要求涉案企业提供“LED电视”或液晶电视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同时,给国家权威部门发函,请求提供所谓LED电视相关材料和说明。

 

  综合以上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办案人员认定,涉案企业已构成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历时几年圆满结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办案人员先是对较有影响的三家涉案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

 

  随后,办案人员对其他涉案企业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对两家未按时履行处罚决定又未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加处罚款。全部结案后,工商执法人员对所有涉案企业进行了培训指导,及时规范其经营行为。(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江城日报通讯员/崔铭 编辑/张蕾)

 

  原标题【入驻国美、苏宁等商场的13家电视经营企业将液晶电视说成是新型的LED电视——涉虚假宣传 被罚1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