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 需要立法规范吗
时下,电视剧《虎妈猫爸》的热播,引发了家长对自身教育方式的反思:什么样的教育才是对的,让孩子成为快乐的人还是成功的人,家长们开启了教育路线大辩论,因为教育观念的冲突,几乎每个家庭都会因此大起干戈,甚至引发激烈的“斗争”。然后,有一个观点却得到了家长们的一致认同——家庭教育是孩子养育中最重要的一环,父母的情绪、语言、修养、行为会对孩子形成最重要的影响,如果没有重大的外力作用,孩子认知习惯、思维模式、处事行为将会和父母同出一辙,孩子的缺陷也都会是家长缺陷的翻版。
有人大代表建议为家庭教育立法,明确家庭教育在国家教育体制中的地位,改进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以法律的威严促家长科学育儿、“正规”育儿,保护处于非正常家庭环境中的儿童,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素质。但同时,也有人提出异议,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家庭教育具有私属性,且现行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已经能够起到规制家庭教育的作用,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完善,没有必要以立法的方式更强势更深入地介入家庭教育。
做工作都需要岗前培训做父母也需要任前培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道理浅显,做好却难。培养一个智商、情商俱佳的好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太原市文联王志丽是一对双胞胎儿子的妈妈,她给孩子报了书法班、钢琴课、英语班,孩子课余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她表示支持对家庭教育立法,她说,平时管孩子常常感觉心有余力不足,不知道如何下手,国家能立法规范再好不过。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是家庭教育立法的拥趸者。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郭新志提出为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这个话题,她已在公共场合提及多次。她认为,目前我国有关家庭教育的法律条款散见于多部法律之中,不够系统,与国家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法制建设相比,家庭教育的法制建设明显滞后。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家长缺乏教育子女的经验,特别是在引导孩子的心理健康上没有良好的措施和方法,很多家长“重知轻德”,忽视对孩子良好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未能为孩子将来立足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她建议,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对为人父母者,进行亲子教育和婚前优生优育教育、母亲教育、婚姻教育、家庭成员教育、两性平等教育以及家庭资源管理方面的教育等。郭新志说,任何工作都需要岗前培训,做父母的,也有学习为人父母知识的义务,虽然每个人都有结婚生子的权利,但是在他们享受这项权利之前,要先尽到学习为人父母知识的义务。
不能忽视的,还有一些家庭,由于父母教育缺失、错位,有的孩子常年面对父母暴力,有的常年孤独“留守”,造成安全感缺乏、孤僻乖张。省司法部门有一组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统计,因家庭教育不当导致的占到七八成以上。
省人大代表闫桂琴也在省“两会”上提交了关于制定《山西省家庭教育条例》的立法议案,认为我国家庭教育欠缺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家长不会当家长,家庭教育更多地体现为溺爱或“棍棒”或忽视,方式单一、直接、野蛮,十分不利于未成年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为此,必须从立法的角度来对家庭教育行为进行规范。
剥夺父母监护权被指不人道暂时还行不通
法律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制定执行必然有强制措施,如果家庭教育达不到法律要求的标准该怎么强制执行,像美国那样剥夺家长的监护权,把孩子交给相应社会机构监护吗?但如果不剥夺家长监护权,孩子还在原生家庭生活,怎么保证家长会遵守相应法律规定“改错”呢?毕竟,家庭是带有私属性质的——采访中,许多被访者提出了这个问题,认为家庭教育属于私人领域,家庭教育立法是公权过多伸入私权领域的表现。
王勇杰多年从事法律工作。他认为,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传统形成了独特的伦理观,家庭伦理观念中讲究尊老爱幼,也形成了“打是亲,骂是爱”的传统家庭教育观念,在《弟子规》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国人的家庭教育观念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更加多元包容。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总是和特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相联系,不同民族文化传统孕育不同的法律文化。
王勇杰以一部电影《刮痧》为例,讲述了传统文化差异导致的法律文化差异和冲突。王勇杰说,这部影片很具有典型性,在美国人看来,对父母监护权的剥夺是保障儿童的权利,但在国人看来,却是不人道、不人性的。而且,中国现行的《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已经能够起到规制家庭教育的作用,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可以对如何更好地规制家庭教育进行探讨。其实,规制家庭教育的途径有很多,可以更大程度地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组织、社区等作用,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和服务,现阶段没有必要以立法的方式更强势更深入地介入家庭教育。事实证明,如果立法过多,法律的强制作用和惩戒效果体现不出来的话,反而会削弱法律的权威。
不改变人口分配等政策即使立法也会成为空谈
与改革开放初期的家长们相比,现在的父母更注重家庭教育,一些父母针对如何育儿读书学习,下了很大工夫。一项调查显示,上海约有99%的家长尽其所能,把经费精力全部投入孩子的教育,约有95%的家长常常处于烦恼和焦虑之中,觉得付出不能如愿以偿,有30%的家长坦言自己是“失败的父母”,上海市妇联曾向市人代会提出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建议,家长反响最为强烈。位于太原市长风街的一家书城,各个书店中育儿书籍占了很大比例,到处充斥着“好妈妈”“好爸爸”“虎妈”“狼爸”“哈佛女孩”“常青藤男孩”等字眼。
移动通信研发工程师钱玫一家在国外生活多年,现回国创业,钱玫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亲身经历了文化差异下的家庭教育。她肯定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但认为更重要的是,需要为政者对人口、资源分配、薪酬等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彻底改变当前城市以独生子女为中心的隔代抚养、城市化进程中的留守儿童等问题。
在钱玫看来,首先要分清楚“教育”和“养育”的概念,教育偏重认知学习和技能学习,养育偏重身体喂养和基本人格形成。学校应承担起教育的责任,而家庭则要承担起养育的责任。把教育责任过多地放到家庭,会使已存在的学认字、学阅读等认知学习幼龄化的现象愈演愈烈。家庭更应注重养育,即培养孩子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全的性格,注重培养和保存孩子的好奇心和求知欲。特别是当前家庭之间交流沟通减少,应注重培养孩子与外界互动的交流性,培养孩子遵守规则和管理自己情绪行为的规则性。
“如果没有一系列政策方面的支撑,即使立法,有了规范和强制,最后也会变成一纸空谈。”钱玫说,切实保护儿童健康成长,这不是家庭养育或者学校教育单方面的问题,而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需要的是顶层设计者的支持。
养育心智健全的孩子首先需要良好功能的家庭
去年,母亲乐燕因外出吸毒饿死孩子的案件在南京审判,这位母亲当庭痛哭流涕:“我来自一个没有爱的家庭,自己就是在没人管的状态下长大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如何爱,如何照料自己的孩子。”现在提及,这句话还是带给人巨大的震撼。乐燕们的问题是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问题之一。
采访自闭症儿童家庭心理咨询师珍妮时,她首先谈及这个案例,她说,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这个问题家庭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指导,没有公权及时介入和保护儿童,我支持对家庭教育立法,出发点应该放在帮助新家庭获得良好的教育支持上,对于没有养育能力的且已经构成伤害儿童的非正常家庭,要给予儿童及时的司法保护。
在工作中见多了家庭结构失衡导致孩子发育畸形的家庭,珍妮很是感慨,她说,家庭教育不是简单的私权范畴,公权有责任实行监管。培养一个心智健全的孩子,首先需要的是一个良好功能的家庭。因为人是环境的产物,“新手父母”来自各个不同的原生家庭和不同的社会层面,自身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足,所以,婚前教育和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婚后及时指导他们如何应对新生儿教育,都很有必要。让家长学会在独生子女政策下、居住环境孤立的情况下,如何培养孩子的社交能力、学习能力、合作性和健全心智,这些都是情商的重要组成部分。
珍妮还特别建议,有关部门要警惕滥发育儿读物的危害,一些育儿读物推崇的“自由的爱”“无限制地放养”等片面狭隘的观点,导致部分爱学习的“新手父母”家庭教育观畸形,对孩子施以“中国式的爱”“美国式的自由”,不能给予孩子权利、责任、义务等基本概念,无法培养孩子同理心、合作能力等社会性。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