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66家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22.05.2015  11:10

  今天,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根据《关于确定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辽宁省本溪市等66个城市为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通知》要求,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更加主动、积极地开展改革试点。

  2010年2月卫生部公布了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确定了辽宁省鞍山市等16个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2014年5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确定了天津市等17个城市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至此,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达到了99个,覆盖了我国大陆大部分的省区。(记者赵敬菡)

  附:三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

  第一批

  2010年, 卫生部公布了第一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共16个。

  辽宁省鞍山市

  上海市

  江苏省镇江市

  福建省厦门市

  山东省潍坊市

  广东省深圳市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

  河南省洛阳市

  湖北省鄂州市

  湖南省株洲市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第二批

  2014年5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天津市等17个城市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一、东部地区

  天津市

  浙江省绍兴市

  浙江省宁波市

  福建省三明市

  广东省珠海市

  二、中部地区

  河北省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吉林省长春市

  江西省新余市

  海南省三亚市

  三、西部地区

  重庆市

  四川省南充市

  甘肃省庆阳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第三批

  2014年5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一、东部地区(24个)

  辽宁省本溪市

  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常州市、苏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温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山东省威海市、东营市

  广东省东莞市

  二、中部地区(24个)

  河北省邯郸市

  山西省运城市

  吉林省延边州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安徽省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 池州市、宣城市

  江西省鹰潭市

  河南省焦作市、濮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海南省儋州市

  三、西部地区(18个)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海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四川省攀枝花市、广元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玉溪市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白银市

  青海省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