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属的20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

18.04.2016  08:52

20家公立医院 取消药品加成

  本报讯  (记者王菁菁)2016年4月14日,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长春市关于第二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4月15日零时起,市、区属的20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价后,患者总体就医费用不增加,市民可携带医保卡就医。这是记者15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取消药品加成的20家公立医院是:长春市中心医院、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中医院、长春市第二医院、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市口腔医院、长春市人民医院、朝阳区人民医院、宽城区人民医院、宽城区中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民康医院、南关区中医院、绿园区人民医院、绿园区中医院、二道区人民医院、二道区中医院、长春烧伤医院。

(责任编辑:王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