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案件审理 构建长效机制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09.03.2020  19:02

3月6日,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度第1次会议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委关于专项斗争一系列专题会议以及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回顾总结去年工作,讨论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今年工作,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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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充分肯定2019年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及省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掀起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省法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持续高位推进,加强督导指导,依托全省三级法院内网建成扫黑除恶专网平台,实行挂图作战,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22件,成功审理了一批重大案件,同时注重“打财断血”,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研究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常见的20个罪名的证据标准,组织编撰2期涉黑涉恶案件《案例选编》,制定了《关于严肃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纪律的规定》等若干文件规定,深入组织“一案三查”,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2385条,向332个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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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决胜之年。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妥有序推进扫黑除恶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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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全力推动案件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案件,发挥“智慧法院”作用,保证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效率。要强化案件督导,继续坚持“周盘点”“月调度”,发挥好案件研究例会、扫黑办主任例会作用,确保年底前进入诉讼程序的一审案件全部审结。要推进繁简分流,各中级法院要统筹把握辖区法院黑恶案件审理情况,合理调配审判资源,要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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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尽快建立黑恶案件从立到审到执的迅速衔接机制,建立审判和执行之间的“绿色通道”,开展黑恶案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攻坚行动,加大财产刑执结力度。要严格掌握黑恶罪犯的减刑、假释标准,并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履行民事赔偿责任和执行财产刑的情况挂钩,倒逼犯罪分子主动履行涉财产判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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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案件线索排查,继续开展“一案三查”工作。要提升综合治理参与度,继续坚持“一案一整治”工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及时提出有质量的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要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紧紧围绕今年“长效常治”工作重点,认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及时推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分片包保和审限监管制度、涉黑涉恶案件对下指导制度、审执衔接制度等。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措施保障,充分发挥扫黑办作用,有效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

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