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判质效 更好服务群众 长春两级法院开展专项督察
提高审判质效 更好服务群众
长春两级法院开展专项督察
本报讯 (记者周源 通讯员张玉卓 王长安)记者9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自8月下旬启动司法整风行动以来,我市两级法院把提升审判质效、整顿审判作风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审判质效专项督察,力争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在全省打先锋、站排头的目标,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
据介绍,审判质效专项督察涵盖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管理、司法公开4个方面内容,市中法审判质效督察组梳理了目前制约审判质效提升的关键节点,提出4个方面15个重点问题。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实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审判质量不断提升。然而,在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面前,审判效率成为影响群众司法感受的关键因素。专项督察从严控流程节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推行繁简分流、发挥多元化调解功能等方面提出应对之策,重点强调收结案件同期比逐月提升,确定了结案率9月底达到75%、10月底达到80%、11月底达到85%、12月底达到90%的工作目标。
全市法院将严格开展审限督察,严控流程节点。除经院长和庭长审批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议,合议后一个月内完成裁判文书制作、送达。各基层法院9月1日起全部实施案件超期冻结制度,审限超期者将被严厉问责。案件被冻结两次以上,或者冻结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的,移交纪律作风督察组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自9月起,两级法院新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力争不低于8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低于90%。探索简化简单民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方式,试行对房屋买卖、交通肇事、离婚纠纷、物业纠纷等4类民事案件采用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减轻法官工作负担。
此外,审判质效督察组将督导两级法院在立案环节优先适用非诉处理程序,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让更多矛盾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