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景园多只宠物狗死亡 狗主人怀疑遭人投毒

08.04.2015  11:03

  对于家住吉林市昌邑区鸿博景园的市民彭女士来说,这个清明节,令她尤为悲痛。当天上午,彭女士养的宠物狗,在小区里玩耍后,回到家出现呕吐、抽搐症状,还没来得及送到宠物医院救治,宠物狗就死亡了。

 

  据彭女士讲,她家的狗是一只泰迪犬,名叫“阿凡提”,已经养了6年多。4月5日早晨,彭女士跟往常一样,带狗下楼。在小区里遛了两圈,彭女士带狗回家。到家之后,彭女士还给狗喂食了一个鸡蛋黄。可是,不一会儿,狗开始呕吐。彭女士没太在意,以为是在遛狗的时候,它跑得太猛了。接下来,狗又呕吐了两次,然后浑身发抖、抽搐。彭女士赶紧抱起狗,去小区北门外的一家宠物医院救治。

 

  彭女士抱着狗几乎是一路小跑,然而,来到宠物医院的时候,狗的瞳孔已经扩散,没有了心跳和呼吸。经宠物医生检查,狗的舌头呈青紫色,是中毒的症状,但具体死因还需做尸检化验。

 

  “算上这只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小区相继有7只狗死亡,症状几乎一样,都是呕吐、抽搐,狗死亡之后,舌头呈青紫色。这些宠物狗在死亡前,都曾在小区内玩耍过。”彭女士说,怀疑有人投毒,目前已有宠物狗主人到属地派出所报警。

 

  据了解,该小区内有多处鼠药投放点,但鼠药投放都是放置在盒子里,遛狗时,狗都会避开,并且,狗一般也不会吃鼠药。

 

  在采访中,有居民表示担心:如果确是人为投毒,通常情况下,投毒的人会将火腿肠等好吃的食物沾上毒药,扔到草坪里。随着天气转暖,孩子喜欢到户外活动,倘若沾上毒药的食物被孩子捡拾、食用,后果不堪设想。

 

  我市一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姜茂慧说,若真是投毒行为,非常危险。由于无法明确特定的中毒的对象,如果造成他人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涉及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将构成投毒罪。依据《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投毒罪起刑为三年;根据不同的后果,损害极端严重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江城日报记者/丛玉杰 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