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绿色惠民 守护美丽家园
摘要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就是民生。迈入“十三五”新征程,我省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明确加大减排、治污力度,认真解决与群众关系最密切、利益最直接的环境问题,提升公众良好环境的“获得感”。
源头减排改善空气质量
——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淘汰黄标车6万辆,今年力争PM10平均浓度下降6.3%
体形硕大的抛物线式冷却塔、耸立的烟囱、楼房式的机组,是现代化燃煤电厂的标志。3月23日,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持续高效运转,为城市提供源源不断的电能。与往年不同的是,5号机组经过超低排放改造,实现烧煤像烧天然气一样清洁。
当前,煤炭依然是我国最主要的能源。防治雾霾,如何清洁利用煤炭成了关键问题。国家规定,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超低排放即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低于现行火电厂排放标准,接近或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投入7600万元,在省内率先完成一台600MW机组超低排放项目。监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低于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除尘效率可达99.9%,烟气浊度降低到10%以下。
“4月1日,我们将启动6号机组改造,用时2个月,在省内率先实现全厂机组超低排放。 ”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努力以更少的耗用、更低的排放,为社会提供更清洁优质的电能。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十三五”时期强化绿色发展,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力争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016年十大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大环境治理力度,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淘汰黄标车6万辆,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体系,PM10平均浓度下降6.3%。
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省环保厅厅长缪学刚表示,对机动车、燃煤锅炉、建筑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重点污染源强化治理;对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实施烟气排放提标改造;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城市和通天然气的城镇燃煤小锅炉淘汰;推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
让蓝天常在,是群众期盼,也事关安徽崛起大业。当前,我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时期,环境质量改善的压力依然较大,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机动车污染排放随之增加;能源结构以煤炭消费为大头,燃煤型污染物排放量相应较高等。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需要科学施策、久久为功。
修复生态整治黑臭水体
——全省推行“河长制”;列明225条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整治
3月22日,歙县金川乡长源村山郭自然村,一支施工队伍正在村头水口清理淤泥。水口是低洼处,村里生活用水都走此处排出。为了治污,村里实施水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30万元,从水口往村里,清理水沟淤泥,用石砖或水泥硬化,再铺设污水管道、实施生态护岸建设,修复河道,让水环境焕然一新。
长源村地处皖浙交界,这个山村的背后,是新安江流域试点的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十三五”发展,黄山市提出,要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标志性城市,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是重要抓手。黄山市明确,今年以实施新一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探索设立新安江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基金,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6.5亿元。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等。防治任务分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治水攻坚战今年正式打响。各市、县政府是实施工作方案的主体,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河长制”。自2016年起,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省环保厅将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张敬玉表示,目前全省已列明225条城市黑臭水体,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整治。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一些地方水环境较差,尤其是城镇黑臭水体看得见、闻得到,直接影响周边居民的幸福指数。打造美丽安徽,实现绿色惠民,需要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样抓好水污染防治,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大规模治水的号角已然吹响,需要相关各方合力,让水环境改善“看得见”。
利剑高悬严惩违法行为
——运用好新环保法“杀手锏”;实施环保督政,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依据
污水岂能乱排?今年1月,蚌埠一家企业因非法排污,被环保部门依照新环保法严厉查处,不仅被责令停产整治,还收到近10万元的环保罚单。
1月21日,蚌埠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蚌埠中实化学技术有限公司部分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外排废水pH值超标。 2月6日、2月19日,蚌埠市环保局分别向该公司下发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93600元罚款。3月3日,停产整改近1个月的蚌埠中实化学技术有限公司向市环保局报告整改情况,企业恢复生产。3月15日,蚌埠市环保局跟踪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对原先与市政管网连接的雨水管进行了封堵,外排废水经检测符合排放标准,停产整治任务基本完成。
新环保法实施前,“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长期困扰环境执法。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黄建树表示,随着新法实施进入第二个年头,将强化行刑衔接,运用好挂牌督办、查封扣押、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手段,及时解决和整治突出环境问题。
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作为深化改革措施,环保督政今年起将正式实施。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每两年左右对全省各市督察一遍。督察内容主要是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督察结果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环境保护要坚持“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逼促排污企业彻底抛弃观望、侥幸心理,从守法做起,逐渐将环保理念内化为行为习惯、文明自觉。违法必查、追责到位、铁腕执法,在污染治理上加快还旧债、不再添新账,才能让蓝天常在、绿水长流。作者: 夏胜为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