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探索实施补改结合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严格按照国家“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已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为保护耕地红线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初,我省率先向国土资源部汇报了补改结合创新思路,并申请列为补改结合落实占补平衡试点省,以破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严格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启动了以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工作。2016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及时下发《关于实行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提高占补平衡保障能力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补改结合工作。同时,为保障补改结合工作的顺利实施,经充分调研论证,我省先后印发了《吉林省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补改结合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建设标准(试行)》。补改结合打破了以往补充耕地的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现有补充耕地指标质量不高的难题,逐步缓解占补平衡工作压力。
2016年,吉林省在洮南市和镇赉县先后实施了补改结合项目,即将旱田改造为水田,增加水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等级。镇赉县旱改水项目建设面积为2500公顷,涉及5个乡镇,通过引用地表水和引取嫩江水用于灌溉,改造后的耕地由种植玉米转变为种植水稻,粮食产量由玉米单产15000斤/公顷提高到水稻单产18000斤/公顷;洮南市旱田改水田项目总建设规模8151公顷,涉及11个乡(镇)64个村,该项目通过打井引水和修建沟渠等措施,将旱田改造为水田,增加了耕地的质量等级,改造后的耕地由种植玉米转变为种植水稻,粮食产量由玉米单产13500斤/公顷提高到水稻单产21000斤/公顷。项目在提高耕地质量等级的同时,也使得耕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提高。
目前,吉林省以补改结合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工作正在顺利开展,可以从根本上扭转全省占补平衡工作困局,有效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