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为官切勿习以为常,而当好好学“习”

27.02.2015  11:20

坦荡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网站推出《沉重的忏悔,深刻的警醒——“忏悔录”专栏》。专栏首先刊登了徐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引案件:2001年至2012年间,张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0余万元。对于下级行贿的存单、支票或现金,张引是来者不拒,一一笑纳。铁窗内的张引,痛不欲生,追悔莫及。张引说:“我的老母亲已经85岁了,还对我说‘你好好表现,我等你出来。’我对不起母亲,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社会。如果能重头再来,我宁愿放弃生命也不会再做贪赃枉法的事情。我希望干部们能以我为戒,贪官们能看到我的前车之鉴,扪心自问,早些收手。

 

  看到这些贪腐官员的忏悔,不禁想起电影中的台词“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莫及”,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还有党和人民的信任,家人的重托。这些落马的官员,从一开始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习以为常再到后来的主动索要,一步步将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最后锒铛入狱。罔顾党纪国法,害人害己。

 

  我想他们的忏悔无论对于普通大众还是党员干部都是一种警醒。“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我们很多大错误就是因为平时的不注意,总是抱着“没什么大事,不会有什么影响”这种侥幸心理,久而久之,越来越放纵自己,最后铸成大错。尤其是广大党员干部,肩负着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一定要把好自己做人的底线,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边缘,时刻把各项规定作为自己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保持对于权力、对于人民的敬畏之心,常怀感恩之心,多做为民之事,要把手中的权力化为为人民谋福祉的动力。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纪律规矩,牢记国家的法律法规,用这些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三严三实”为标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中有党才不会迷失方向;心中有民才会得到人民认可;心中有责才会取得成功;  心中有戒才不会出问题。堂堂正正做人,坦坦荡荡为官!(编辑/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