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

25.03.2016  20:15

   

吉林省民委召开2016年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

         3月25日,2016年吉林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了2015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朴松烈作工作报告,会议由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安玉杰主持。

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朴松烈在全省民委主任(宗教局长)会议上讲话

    会议指出,2015年是吉林省民族宗教工作发展史上很不平凡的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吉林省视察并第一站亲临边境民族地区,就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和边疆建设作了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信心和斗志。一年来,省民委(宗教局)紧紧围绕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大局,牢牢抓住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动力,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注重机制载体创新,突出重点工作任务,强化依法管理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会议指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全面建成小康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民族宗教工作系列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着力服务民族地区发展和脱贫攻坚,着力加强宗教依法管理和正面引导,着力加强部门能力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要继续抓好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协调推动各项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给各族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二是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力度,抓好典型示范带动,创新和丰富活动载体,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内涵。三是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推动各方面齐抓共管城市民族工作,合力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共建共享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着力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民生改善。一是突出抓好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任务,组织开展“百村万户”脱贫致富工程,整合资源力量,全力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二是深入推动民族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兴边富民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切实抓好民贸政策的落实。三是着力促进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精心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加大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力度,推进民族乡镇民俗文化展示馆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会议强调,要着眼维护和谐稳定,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一是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宗教问题,统领和推进宗教工作,做到讲政治原则、讲政策策略、讲法治规范。二是推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中国化方向,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做好宗教正面引导和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协助和引导宗教界开展以“扶贫济困、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宗教界继续开展“宗教慈善周”、“希望之光”助盲活动,传播现代公益慈善理念。 

  会议强调,各级民委(宗教局)作为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服务发展、稳定社会、促进和谐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要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做到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体现担当,努力打造一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

 受到表彰的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代表

     会议通报表彰了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信息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春市、延边州等7个单位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兴边富民、宗教事务管理等不同角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各市州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副主任(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民宗局长,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长春市民委(宗教局)机关干部约200人参加了会议。

(民研中心 田磊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