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宗教重点工作

01.08.2016  20:38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吉林省民族宗教工作,7月29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第一次委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机关副调研员以上,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共计3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就各自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并提出下步工作重点。委(局)分管副主任(副局长)就分管的业务工作作了总结,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会议紧紧围绕下一阶段委(局)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委(局)主任(局长)朴松烈作了总结讲话,对各处(室)和事业单位前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民族宗教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朴松烈指出,前阶段全省民族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大力支持下,经过机关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民族团结进步不断深化,宗教事务管理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保证了全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民族宗教各个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朴松烈强调,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作为省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要有大局意识,要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把握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委(局)的重点任务安排,掌握每个地区的宏观走向。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要充分利用全省兴边富民行动暨“百村万户”致富工程经验交流会、第五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前郭县建县60周年县庆等时机,积极推进全省扶贫攻坚任务、推进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在宗教事务方面,要积极参与全省宗教会议筹备工作,完成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起草实施意见;在党的建设方面,要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保障。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加强调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促进工作落实。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增强四种意识,即要增强中心意识,要围绕中心谋划工作;要增强争先意识,要引进竞争机制,处处体现争先;要强化责任意识,要爱岗敬业;要增强规矩意识,要讲整治规矩、纪律规矩。

    最后,朴松烈希望大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把确定的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