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宏观调控法治研究 宏观调控不只是一种经济治理,也必须体现法治

25.05.2015  21:24

  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经济总量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的调节和控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宏观调控法,是指调整在国家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调节、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宏观调控法属于经济法体系,它的调整对象是宏观调控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宏观调控应有的作用,需要加强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和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我国宏观调控法治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宏观调控法领域一些重要、基本法律的制定实施中,如财税法领域的《预算法》《企业所得税法》,金融法领域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等,市场规制法领域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学研究者都提出了大量建议,对这些法律部门的科学立法和实施作出了很大贡献。
  
  当前,对宏观调控法的深入研究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研究在立法上对宏观调控法继续完善,另一个是研究宏观调控法的实施。宏观调控法的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的活动。宏观调控法的实施,是指宏观调控法律关系主体和国家司法机关实际施行宏观调控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宏观调控法的守法、执法、司法。在理论上对这两者加强研究,是为了推动宏观调控法治建设,为相关法律的立法和实施提供学理支撑。
  
  宏观调控法制定方面,重点是研究怎样形成比较完备的宏观调控法律体系。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不少宏观调控的法律和大量法规、规章,但其功能和作用的发挥还未满足立法预期与实践需求,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还有相当大差距。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厘清宏观调控法在整个市场经济法治中的效力和地位,研究如何通过科学立法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规范性文件的整体功能和重大作用。一是研究计划法的制定。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重要手段之一,对这一法律关系的研究重点在于怎样规范计划行为,依法完善计划调控,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纳入法治轨道,为制定和实施好计划提供法律保证。二是研究固定资产投资法的制定。目前,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规范性文件数量少、层次低、不健全。在这方面,重点要解决怎样正确处理居民消费与投资的关系,将其作为重要原则写入该法总则。三是研究国有资产法的制定。重点是研究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既保护国有资产,又充分发挥其功能,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在宏观调控法实施方面,重点是研究如何完善宏观调控执法、司法制度。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研究在中国实际法治环境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宏观调控执法司法体制。执法方面,重点是弄清政府职能,促进宏观调控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司法方面,重点在于研究如何在实际审判中,正确适用宏观调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对宏观调控法相关案例进行研究,总结其中的经验,提供学理解释。
  
  在研究中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处理好经济政策与经济法律关系。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经济法就是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凡是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重要经济政策,就可以考虑将其法律化,使之成为宏观调控法的重要内容。二是立足中国国情。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注意从国情出发,研究成果要体现兼顾和协调各类主体的不同利益。三是注重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对于国外市场经济体制中先进经济法理念和经济法规则,不管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只要对中国有利,都可以学习利用,为发展完善我国宏观调控法治提供借鉴。(杨紫烜,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