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患者在海南完成 全国首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月17日,我省参保人吉林大学退休职工李女士成功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在海南省完成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且待遇享受准确,医疗总费用6145.09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960.84元,个人账户支付779.62元,个人支付现金23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1169.43元。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直接结算的案例,具有历史性意义。
吉林大学退休职工李女士是吉林省到海南“猫冬”的“候鸟”老人之一,由于患病需住院治疗,也苦于“跑腿报销”带来的不便。自去年11月,吉林省与海南“点对点”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式开通后,许多百姓充分享受到了直接结算带来的实惠,都曾激动地表示“我们是真正拥有了医保给我带来的幸福感”。去年年底,国家加快推进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平台运行,我省积极协调海南省将信息转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李女士成功划卡结算,成为“全国首例”。
自2016年国家启动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以来,我省积极作为、超前谋划、提前部署,在全国实现异地就医工作“五个第一”:即具备“第一批”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资格;“第一个”以省为单位,全省13个统筹地区同步接入国家平台;“第一批”通过与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联调测试;“第一组”完成国家对异地就医地方系统实地验证;成功完成全国“第一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此次全国“第一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标志着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正式在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中运行,我省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办理已经与国家完成平台测试省份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相关手续。此外,省医保局提醒全省参保群众,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做好三个准备工作:即持有社会保障卡、符合申请备案的条件并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有效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