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各市(州)局长座谈会议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推动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7 月 28 日,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市(州)安监局长座谈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喜忠主持,各市(州)安监局局长,局机关全体干部,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柴伟参加会议并讲话。
局党组书记、局长柴伟做工作部署讲话
会议在上午进行了六项内容,丁喜忠解读“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和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方案,安全总监刘汉杰解读《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总工程师于传利对落实宣传工作提出要求,人事处处长胡万义解读各厅局职能机构和编办意见,法规处处长房振武解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协调处处长张佳宇解读《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现场
会议在下午进行了集中讨论,局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交流发言活动,会议由丁喜忠主持。各市(州)安监局长围绕安全生产当前重点任务、工作特点、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纷纷发言,并针对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柴伟在听取发言后,对各市(州)安监局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当前正在开展的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柴伟指出,2016年,吉林省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6%和21%,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仍未跨过问题多、危害重的阶段,事故总量依然较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安监工作错综复杂的局面没有改变,为解决安全生产能力建设问题,建立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省政府确定今年为“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五个深化”,启动实施“五个一”工程,科学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发展水平。
柴伟强调,要正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解决“落责”“明责”“指责”“问责”问题,由省局牵头完善顶层设计,加强健全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立法规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各市(州)安监局局长要全盘考虑所管区域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不能执法、不愿执法、不敢执法、不善执法等问题,各地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解决管与不管都一样、真管假管都一样、管好管坏都一样的问题,解决本质安全问题、企业的认识问题、员工的素质问题和群众的安全意识问题,构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
各市(州)安监局局长进行发言讨论
柴伟要求,要深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责任制度。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自己的年度监督执法计划和权利,建立责任“两张清单”,明确工作目标。对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进行失职追责,进一步完善奖惩问责机制,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对较大事故实行“一票否优”,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问责,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生事故依责追究。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启动实施“五个一”活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确保“五个一”落到实处。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按照相关要求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建立事故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核查督办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深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压实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坚持五个结合,全领域、全流程、全天候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 事故、全力防范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