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安委办对全区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巡视督查

24.05.2016  17:31

 

              自2016年4月21日起,朝阳区安委办组成三个督查组,配备安全生产专家,对全区十一个街、镇、开发区及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的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巡视督查。

              此次督查,朝阳区安委办深刻吸取3月31日长春市会展大街金源大市场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区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及《朝阳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巩固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了全区相关行业部门关于部署推进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

              第二和第三督查组在全区十一个街、镇、开发区分别对38家企业进行了督查,主要对企业是否制定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情况及作业现场管理等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隐患224项,下达专家意见书37份,对于排查出的隐患,督察组已责成属地按照专家签署的整改意见书督促企业及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此次督查中,大多数部门能够落实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材料齐全,较好的完成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督察组在各属地检查企业过程中发现,排查出隐患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个别企业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畅通,存在堵塞、阻挡安全出口,缺少安全疏散标识等现象。二是一些企业用电不规范,例如:电线未穿管,临时用线不符合规定,电闸箱、配电柜存在无标识、无接零线、无跨接线等问题。三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础材料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