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家企业获评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8.02.2017  17:40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201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结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我市8家企业榜上有名。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最新“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结果   

  

  松花江网讯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2015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结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我市8家企业榜上有名。

  多年来,市工商局、市企业合同信用协会把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当做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守重”企业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及方法步骤的同时,深入企业指导其提交公示年度报告和承诺书,动员其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他们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梯级创建模式,从信用等级、发展规模、经营情况等方面对各参与企业进行分类,然后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除此次被评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中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吉化集团吉林市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鼎基电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外,我市还有56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67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江城日报记者/马卫东 编辑/李波)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