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启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12.08.2015  10:48

   城市晚报讯 日前,长春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10个区纳入本次确权登记发证范围

  本次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单位及个人使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均属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对象。本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调查、测量、登记发证。

  调查过程中,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向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发出地籍调查指界通知书,并到各单位、各户进行现状地籍调查、核查每宗地的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等情况。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现场指界义务,并提供地籍调查所需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证件及法人单位指界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针对农村房屋的实际情况,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还应当实地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筑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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