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上学买房 孩子上二年级了房咋还没住上
“本来为孩子上学近买的房,现在孩子都上二年级了,房子还没住上!”2011年,市民杨女士在红晟陶然庭苑购买了一套近85平方米的住房,由于新房顶的是回迁分购的名额,所以价格便宜一些,当时开发商承诺2013年年底交房,后又延期至2014年10月交房。现在新房已开始交房,回迁居民相继办理了入住手续,而像杨女士这样顶回迁分购名额的房主却没拿到房钥匙,甚至连新房是哪间都不知道。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也一拖再拖。昨日, 长春 晚报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
交纳36万元购房款
换回一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日,在位于南环城路与幸福街交会处的陶然庭苑销售中心,杨女士等几名购房者聚集在此。
“我们所购买的是回迁分购房,这是开发商给回迁业主的优惠,即在每人的回迁房屋之外还能低于市场价在小区购置另一套住房,每户有一个名额。”杨女士说,考虑到周边房价较高,孩子要在附近上小学,正巧自己有亲戚是回迁业主,所以她就将亲戚的分购名额要过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纳了一部分购房款。
“2011年购房时交了60%的房款,开发商给了一张收据,2012年又交了30%的房款,直至2014年将剩余10%的房款全部交齐,开发商给了一份这样的协议。同时我还交了1万元更名费,将新房更名。”杨女士说,这笔更名费是开发商要求交的。
记者看到,杨女士出示的这份协议名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杨女士购买了红晟陶然庭苑一套面积为84.19平方米的住房,在其它条款中大多以拆迁补偿为主,与购房没有太大关系。
“他们只给我这一份协议,考虑到一大半的钱都交了,房子也快建成了,于是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还交齐了剩余部分房款。”杨女士说,“可到了交房日期,回迁业主相继办理了入住手续,唯独分购名额的购房者没接到通知, 我们去过很多次,问何时交房,但每次都没有结果。”
开发商称没房源
购房者担心新房已被卖
“最近我们又去找开发商,他们说没房源了。”杨女士说,听到这个消息把她吓一跳,等了这么多年难道一场空。“我们现在手里什么凭证都没有,只有这一张协议,根本没提回迁分购名额的事,一旦开发商抵赖,我们连维权都成问题。”杨女士拿着这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记者说。
购房者马先生说,自己是原址回迁的业主,现在回迁房已经入住了,分购名额买的房准备给孩子结婚住,现在孩子都结婚了,房子还没有动静。
马先生告诉记者,当初迁出时,开发商曾给每户一套过渡房,等他们老两口入住回迁楼后,孩子一直住在过渡房里,等用分购名额买的房。“大概住了两个月,开发商把过渡房收回,称住户不交回就不能入住用分购名额买的房。可过渡房收回去了,用分购名额买的房一直等不来。”马先生说,现在一家四口挤在一起住,实在不方便。
开发商:
分购房正在分配 春节后有望交房
记者随后与 吉林 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专门负责分购名额购房的王经理表示,分购名额必须是小区回迁业主才能享受,其他购房者不在此列。
当记者提出,杨女士已按公司要求交了1万元更名费。对此,王经理表示,既然已经交了钱,只要安心等着就可以了。“我们已经开始分配分购名额所购房屋了,已经为5批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杨女士的排名可能靠后,春节过后有望入住。”王经理说。
针对王经理的答复,杨女士等购房者并不认同,杨女士说,下一步她将联系其他用分购名额购房的业主一起维权,“下次一定要出具书面承诺,不然很难维权。”杨女士等购房者表示。
律师:
可发函限定开发商交房时间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商永辉。他表示,鉴于杨女士等购房者所持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购房者可先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一份函,主要内容是限定开发商交房期限,如果超过此期限仍未交房,购房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份协议双方已签字盖章,已构成实际约定,可以作为购房的凭证。”
商永辉建议,对于房屋买卖双方来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非常重要,有些购房者为图便宜,购买手续不全、无证的住房,签订的协议大多对一方有利,从而导致纠纷产生,不利于维权。
长春晚报 记者 袁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