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认真传达学习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
10月21日,省高院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批示及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的讲话,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的具体措施。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就具体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议强调,全省刑事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切实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做好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工作,深刻把握郭声琨书记批示和周强院长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握刑事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最高院、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吉林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要求上来。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全省刑事审判力量弱化、人员流失、年龄断层等突出共性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梳理,立足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解决措施。要加强刑事司法政策的运用,加强业务培训和具体适用问题的研究。要精心准备召开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高全省刑事审判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理论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保障刑事审判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抓住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强化素质,更新观念,把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据悉,在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院表彰了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长春中院刑二庭、吉林中院刑二庭、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先进集体,省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刘佳民、白山中院刑一庭庭长张卫疆荣获先进个人。
省高院在长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