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一季度优良天数66天 比去年同期多13天

12.04.2016  10:11

  11日,长春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一季度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分别同比下降21.4%、25.9%、26.7%和14.3%。优良天数66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3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上年同期减少6天。

  “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与有利的气象条件有关,也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结果。”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冷暖空气交替频繁,静稳天气相对较少,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客观上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好转起到了促进作用。近两年来,我市投入补贴资金,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1913台;淘汰黄标车11.39万辆;购置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709台,机械化清扫率提高到73%;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35%,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