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受不了婆婆“儿子控” 婚内起诉男方索抚养费

02.05.2015  11:24

   本报记者万勤 实习生缪珊

  丈夫快30岁了,依然是个长不大的孩子(mamaboy),而婆婆又对儿子的控制欲望比较强,娘家在外地的女子李某与丈夫王某过不下去了,辞职后抱着孩子回到外地娘家居住,她又不想离婚,因此,起诉丈夫王某在婚内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获悉,江汉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调解,李某的诉求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丈夫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每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

  李某的代理律师姚秀秀称,这是《婚姻法》解释(三)颁布后,省内首例婚内起诉索要抚养费获支持案。

   嫁给富二代辞职带孩子

  2012年夏,李某与现在的丈夫王某两人相亲时结识,王某还是个富二代,认识后两人对彼此的感觉都不错,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2013年5月,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搬到男方父母家中。2013年9月份,女方发现怀孕后,为了安胎辞掉公务员的工作。

  去年7月,李某生下一个男婴。她在医院居住期间,丈夫王某和父母只是请了个月嫂照顾,不曾到医院探望过。出院后,虽是居住在同一家中,但王某父母对这个三代单传的孙子连看都不看,月嫂都看不下去,抱着孩子让奶奶看看,奶奶直接扭头就走。

  女方满月后,月嫂就走了,李某只得自己抱着孩子一个人买菜、做饭。李某辞职后,王某及其父母甚至连一分钱都不给她,孩子奶粉、纸尿裤等用品的费用压得女方喘不过气来,只得找自己父母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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