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

30.05.2016  23:1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要求,确保我委(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5月27日,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省民委副主任包力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各总支、支部汇报了前一阶段本(总)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会上还下发了《委(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任务清单》,机关党委对学习教育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纪念建党95周年开展的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就“七一”前后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集中安排部署。

省民委(宗教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

          包力军副主任指出,各(总)支部在委(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后,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展开行动,开展了一系列扎实的、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主要体现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精心组织安排,细化方法措施,形成了氛围和动力;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坚持“虚功实做”,做到带着问题“”、针对问题“”和“”;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切实把做合格党员要求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具体行动上;四是切实改进作风,着力塑造“快、实、细、新”的工作作风。 

   包力军副主任就下一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调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各(总)支部要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各(总)支部书记要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二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学习教育。各(总)支部按照《任务清单》中的阶段安排、重点任务、时间计划和相关要求四个方面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抓实、抓好下一步学习教育。三是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总)支部要加强对支部党员个人自学情况的督导检查,机关党委要采取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各(总)支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和学习教育两不误、两结合、两促进、两发展。(机关党委 白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