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敬安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30.06.2018  07:30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敬安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6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敬安请求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敬安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