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切实加强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25.11.2014  11:53

  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是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的主要力量。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素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近日,吉林省农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通过提升队伍素质、落实工作职责、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激励措施等手段,努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人才、技术支撑。

  目前,我省种植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有省、市、县乡四级农技推广机构814个,其中县、乡两级共有782个,人员8765人;农业机械化推广体系有省、市、县、乡四级推广机构572个,其中县、乡两级562个,人员5483人。

   建设目标: 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80%,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达到100%。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每5年内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或按计划到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参加1个月以上的实训;每年参加1次以上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参观交流活动。

   主要措施: 合理配备专业人员。根据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合理确定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要确保农技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加强和规范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管理,对新进人员实行统一公开招聘。

   逐步推行准入制度。 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突出开展竞聘上岗。 对聘用期满需要重新竞聘的岗位,可打破原专业技术人员限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单位内部采取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工作岗位。

   重点支持学习深造。 对不具有大专以上专业学历或只有初级技术职称的农技推广人员,近3-5年内要重点鼓励并支持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深造,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

   不断强化专业培训。 每年组织100人以上参加农业部开展的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我省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名骨干农技人员,参加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及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培训;各市(州)、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农技推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结合农时季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每年培训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不少于本地农技人员总数的1/3。

  《意见》强调,基层国家农技推广人员可通过探索担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种植、养殖技术顾问,以及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办、承包或参与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辐射带动并服务于基地周围的广大农民。也可积极探索与农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横向联合方式,通过新技术转让承接或明确责任分工,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支持、鼓励基层国家农技推广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技术服务约定,领取担任技术顾问、领办或承包试验示范基地和合作开发新技术、新成果等获得的相应报酬。    (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