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丈夫吵架后出走 夫打电话叫不回怒烧他人房

25.07.2015  09:58

  敦化市一男子孙某和妻子吵架后,为让妻子回家,孙某竟放火烧房。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以放火罪依法判处被告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被告人孙某今年40岁,是敦化市大蒲柴河镇某村的村民。今年4月3日,被告人孙某与妻子江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江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来到其外甥贺某家中。孙某便多次打电话让江某跟自己回家,正在气头上的江某对于丈夫的要求置之不理。江某的举动彻底激怒了孙某,当日20时40分许,孙某回家用白色塑料桶装满了汽油,倒在贺某家房屋西侧水沟边,孙某一心想着用此极端的方法让妻子回家,便毫不犹豫的用打火机点燃了汽油。火苗顺势而起,幸好贺某以及周围邻居发现了火情,并及时将火扑灭。

  法院审理该起案件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孙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