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少女与男子网恋 以各种理由骗取对方3万元

30.05.2016  23:30

妙龄少女以恋爱为由骗取男子3万元钱,而实际上,在交往过程中,他们从未见过面。近日,延吉警方破获了一起诈骗案,涉案人朴某竟是未满18周岁的少女,幸好,最终获得了受害人的原谅,目前,朴某已被取保候审。

去年12月,山东省日照市男青年黄某通过微信平台结识了延吉市一位妙龄女子“王琪”。在微信交谈中,双方情投意合,感情逐渐加深,并建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中,“王琪”表示,自己生活困难,身世可怜,没有工作。对于“王琪”所说的医疗费、生活费等需求,善良仗义的黄某慷慨解囊,几个月来,共给“王琪”汇款3万元。

“与其让你独自在那受苦,不如来山东,我照顾你。”看到恋爱对象生活困难,黄某心疼不已,并多次提出让“王琪”前往山东,但均遭到拒绝。“王琪”还不让他来延吉看望。

今年5月初,黄某从“王琪”的微信中发现了其网购时留下的收货地址后,便于5月2日乘飞机来到延吉。本来打算给“王琪”一个惊喜,没想到,惊喜变成了惊吓。在“王琪”家,黄某看到了她的同居男友。见到黄某,“王琪”当即提出分手,并将黄某轰出家门。黄某十分生气,随后来到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报案。

接警后,延吉市公安局公园派出所副所长蔡志远带领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将涉案嫌疑人“王琪”抓获。经查,民警获悉,“王琪”其实姓朴,未满18周岁,已交往过多个男友,其父母均在韩国打工,无人看管她。经讯问,朴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期间,以谈恋爱为由,谎称需要医疗费、生活费等,通过银行转账的手段,诈骗黄某3万元的犯罪事实。

蔡志远介绍,鉴于嫌疑人朴某还未满18周岁,在刑法上尚属未成年人,民警找来朴某在国内的亲属,并通过反复与黄某沟通,最终,由朴某的家属赔偿黄某2万元钱,且得到了黄某的原谅。目前,朴某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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