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
30.04.2015 17:45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4月30日讯(记者刘怡彤)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为展示当代警嫂风采和公安民警良好形象,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基础上,公安部、全国妇联决定于2015年4月至7月联合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
具备以下条件的全国公安系统在编在职民警(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局、海关缉私局及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的家庭均可参加推选: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身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明事理,知荣辱,识大体,顾大局,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二)理解、关心、支持公安工作,积极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当配偶遭遇危难、误解,面对疾病、贫困时,不离不弃,勇于担当;当好廉内助,帮助配偶把好廉政关、法纪关;敬老抚小,家庭和睦。
(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或艰苦创业,在本单位、本社区有良好口碑。
(四)双方结婚5年以上,民警从事公安工作5年以上。
据介绍,“好警嫂”被推选人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产生,组织推荐由各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推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通过中国警察网活动专题网页(http://www.cpd.com.cn)的电子邮件、微博,或来信等方式进行,活动组委会收到后发给各地进行核实,择优参与推荐展示。
4月中下旬举行“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启动仪式;4月中下旬至7月中旬,集中宣传100名“好警嫂”候选人的感人事迹,发动网民进行投票,推选出50名“好警嫂”;7月下旬,公布当选名单。
本文来源: 中国吉林网
30.04.201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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