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法院女法官学习优秀法官邹碧华争做四个楷模

10.03.2015  11:00
  3月6日,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龙井市法院召开“学习邹碧华,坚持公正为民,做人民满意的女法官”为主题的女法官座谈会,该院党组组长、院长金镇主持会议,党组其他成员列席了会议。

  座谈会上,金镇代表院党组向全体女法官致以节日祝贺和良好祝愿,对全体女法官长期以来为该院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予以充分的肯定。该院12位从“80后”女法官到工作几十年的女法官,结合各自工作情况,从自身的工作角度分别畅谈了在生活中的经历和在法院工作中的体会和感想,并为能更好服务当事人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同时大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有决心克服一切困难,紧紧依靠院班子强有力的领导,为法院及全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金镇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任重而道远。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法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我们法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和增长才干的重要机遇。

  金镇对全院女法官提出三点要求和一点希望:一是要求女法官们争做学习上的楷模。前几天收看了最高法院举行的“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位学识、为人、品行都能让社会公众折服的法官,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要求大家都能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学习邹碧华崇德尚法的情怀,开拓创新的精神,敬业勤勉的作风,持续进行专业理论学习。

  二是要求女法官们争做工作上的楷模。女法官的女性特质在案件审理中就具有先天优势,女法官感情细腻,善于关心人、体贴人、理解人,富有亲和力,要求在座的女法官能把自身特有的天性和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相结合,以天然的亲和力、说服力和观察能力,有的放矢地对当事人做工作,抓住最佳调解时机,了解掌握矛盾焦点,运用语言沟通能力,在当事人之间架设沟通桥梁,达到当事人之间在诉讼中的沟通与和谐,赢得当事人的信任。

  三是要求女法官们争做廉洁上的楷模。廉洁是对法官从事司法活动的第一要求,廉洁是法官对外的第一形象。一个承办法官不廉,贪赃枉法,则必然导致案件裁判不公,影响司法公信力。一个清正廉洁的法官,一定能身体力行促进司法公正,进而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是希望女法官们争做家庭和睦的楷模。希望在座的女法官能够处理好家庭与工作的关系,平衡好感情砝码,扮演好、转换好妻子、母亲和法官多重角色,学会释放精神压力,不把家庭烦恼等不良影响带入工作,不把“工作”带回家,使家庭幸福成为事业成功的坚强后盾,使事业成功成为家庭幸福的牢固基石。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