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大街上遛4条大型犬不栓绳 女孩吓得不敢动

02.02.2015  14:24

长春男子大街上遛4条大型犬不栓绳 女孩吓得不敢动

虽然现在室外天气寒冷,但对于家有宠物狗的市民来说,出门遛狗仍是每日的工作。有一些狗的主人自认为自家狗“听话”,遛狗时不愿意拴牵引绳,散放。但狗是一种天性喜欢追逐的动物,经常会与不熟悉的人或物体“亲密接触”。“没事的,没事的,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当自己家的狗“骚扰”别人时,狗的主人往往会这样说。但对于怕狗的人来说,突然有一只狗靠近自己,仍是一件恐怖的事。狗的主人可能不知道,遛狗不拴绳,不仅对周围市民的安全带来威胁,也给爱犬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遛狗不拴绳 行人惊心

1月27日,在长春文化广场附近的东中华路上,一名男子带着4只狗,并且都是大型犬,由于没拴牵引绳,4只大型犬满大街乱跑,见到人就上前嗅,“不给狗拴链子,狗到处乱跑,冷不丁到你背后,经常吓人一跳。”附近行人张先生说,他从这里路过时看到一位年轻女士被冲过来的黑色大型犬吓了一跳,黑色大型犬在女子腿边转了好几圈,女子一脸惊惧,一动也不敢动。

“狗的主人根本不管,自己在前面走,任由狗在路上乱跑。有些狗见到陌生人就扑上去嗅,确实挺吓人。”张先生说,狗容易暴躁,咬到人就麻烦了。

记者随后来到东中华路附近,远远就听到一阵阵狗叫声,看到有4只大型犬正沿着文化广场周围四处奔跑、嬉戏,还不时跑到行车道上。

记者仔细瞧了瞧,这4只狗分别为一只金毛、两只德牧和一只杜宾。这4只狗均属大型犬,有成年人一半那么高,一见到有陌生人靠近,便上前“亲近”,吓得行人纷纷躲避。

狗的主人竟不知有禁令

据了解,根据《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出门遛狗时应当携带《犬类免疫证》,城市主要通道、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园等公共场所都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但对于这项规定,狗的主人显得不太在意。

当记者问狗的主人是否知道养犬规定时,狗的主人不耐烦地表示:“很多人都养,为什么我不能养?”随后,一只黑色杜宾犬凑到记者的腿边,记者试图避开,狗的主人则称,自家的狗乖得很,不会咬人的。

“他养的当然不会咬他,但谁能保证狗不咬我们呢?”附近居民李女士说,她家住在文化广场附近,平时总到广场散步,白天见到狗的次数比较少,一般都是下午或晚上多,“养狗是个人喜好,但狗的主人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李女士说。

“最担心小孩子。我孙女今年7岁,喜欢小猫小狗,小孩子是没有危险意识的,看到小狗跑过来就想伸手摸。”市民周先生说,平时和孙女出去,如果看到有人遛狗没拴绳子,就赶紧把孙女抱起来,既担心孙女去“招惹”狗,也害怕狗突然跑过来伤到孙女。“养狗就该把自己的狗管好,尤其是养大型犬的,遛狗不拴绳的人,一点儿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周先生说。

律师:狗如咬伤人 主人负全责

“一般情况下,狗咬伤人,狗的主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对于此事,吉林刘继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商永辉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规》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他表示,饲养大型犬具有一定的潜在社会危害性,饲养人除了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犬类免疫证》外,还得定期领狗到防疫站打针。

对于车辆与宠物犬只等在道路上发生碰撞、碾轧、剐擦,造成车辆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或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此类事故中,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牵引不当发生事故的,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简单地说,如果狗主人遛狗没拴绳,狗被车撞了是狗的主人的责任。如果车辆因此受损,狗的主人还得赔修车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