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3岁女孩受男网友诱导 见面时遭到侵害
近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办公室接待了一名刚满13岁小女孩小晴的求助。据悉,小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男子, 在该男子的诱导下与其见面,并遭到其不法侵 害。虽然该男子已被依法处理,但是这件事情对小晴的伤害,却让很多人都跟着揪心。
女儿的眼神里充满躲闪
看着女儿受到如此伤害,小晴的妈妈一直 处在深深地自责中。“我和小晴爸爸平时对孩 子接送都很上心,案发前几日孩子有些反常, 我们忙于工作疏忽了和孩子的交流,没有好好 的保护孩子,害了孩子。”望着孩子的背影,小 晴妈妈非常难过。
的确,当记者见到小晴时,发现她并不愿 与人沟通,眼神里也充满了躲闪。
现场,负责该案件办理的检察官为其找 来有心理咨询经验的干警,为小晴单独进行 心理疏导和心理抚慰。和小晴聊家常、谈她 的爱好、教给她自我放松的方法……“聊到 小晴感兴趣的事情算是让这个孩子放松了一 下,她说自己有很多爱好,喜欢体育、还喜 欢画画,家里床头柜旁都摆着她的画画作 品。于是我们告诉小晴,人生没有一帆风 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坎坷,一定要 乐观向上,调整好心态,小晴很懂事,相信 这个孩子会慢慢好起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 交流,小晴的表情自然多了。 伸向孩子的“黑手”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直是检察机关公诉 案件中的敏感案件。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 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专项基金曾发布的数 据显示,2016年全年,仅仅媒体公开报道的性 侵儿童(14 岁以下)案例,就有 433 起,平均每 天曝光 1.21 起。而这仅是基于公开报道的数 据。事实上,社会与学界的共识是,诸多主客 观因素造成大部分性侵儿童案难以被公开。 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王大伟曾表示,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 学生的性侵害,其隐案比例是1比7。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此类案件对于 被害人心理上产生着极大的伤害,对未成年人 防性侵教育也相对薄弱,甚至很多家长认为, 性教育让人难以启齿。
家长要做好安全教育
负责此案件的检察官一边宽慰小晴妈妈, 一边表示会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后续帮 助。“父母是孩子的坚实后盾,只有父母强大 了,孩子才能更快的从阴影中走出来;孩子正 处于青春期,容易产生叛逆情绪,在教育孩子 的时候要讲求方式方法;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 成熟,还不能完全明辨是非,家长一定要在各 个方面加强必要的引导,让孩子学会保护好自 己,少走弯路。”检察官建议,家长或其他人一 旦发现有人性侵儿童,应及时报警,通过法律 手段解决问题。
很多家长不好意思直接和孩子讲这方面 知识,总觉得性教育对孩子来说过早、尺度太 大,孩子长大了自然就懂了,其实这是不对的, 不应该对性教育讳莫如深。”该案件检察官总 结出了一些方法,希望家长可以在生活中把这 些理念传递给小朋友。比如,在校内或上学、 回家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 去,千万不要为了图方便走近路;不要轻易接 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任何人提出的 性接触,都要断然拒绝;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 身体接触,要勇敢地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