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六个月女婴获刑5年 家长不服将上诉

02.07.2015  11:25

  【强奸六个月女婴嫌犯获刑5年 家长不服将上诉】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建政和县6月女婴被性侵案昨日上午在政和县法院二审宣判,犯罪嫌疑人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受害女童家长对判决不服将上诉。法院驳回了民事赔偿方面的请求,理由是原告方“未能提供经济方面的证据”,徐先生对于判决结果“很不满意”。

   早前报道:福建6月大女婴被性侵案开庭 检方提供证据不全

  前天,福建政和县6个月大女婴遭堂叔性侵害一案在政和县法院开庭审理。因检方提供相关证据不足,法庭宣布择日开庭再审。

  5月21日上午9点,“政和女婴被侵案”在政和县法院开庭。由于涉及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当天法庭上,除了法官及公诉人员外,只有受害女婴的父母、犯罪嫌疑人徐某,以及双方代理律师在场。

  公诉机关控称,2015年1月27日15时许,被告人徐某在同村人徐先生家喝完喜酒后,将徐先生的女儿(2014年7月生)抱到附近茶园,实施淫秽行为。经政和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女婴的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以刺激性欲为目的,实施淫秽行为,并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应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