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迁户口父亲要赡养费 父女反目陷僵局

15.06.2015  18:13

女儿要迁户口,但态度冷淡,父亲一怒之下要2万元赡养费才肯配合,父女因此反目。日前,经龙井市司法局安民司法所调解员巧妙调解,这起家庭矛盾圆满化解。

安民社区居民陈某离异多年,与前妻育有一子二女。大女儿长期随母亲生活,小女儿和儿子跟随陈某生活。5月23日,远嫁浙江的大女儿携丈夫回到龙井老家,想从父亲的户口簿上迁出自己的户口。但陈某看到大女儿对自己态度冷淡,心里不悦,于是开口提出让大女儿支付2万元赡养费才能把户口簿交给她。对此,大女儿非常不满,双方僵持不下。陈某的前妻闻讯赶来与陈某理论,三人争吵起来,互不相让。5月26日,陈某与大女儿到安民司法所求助调解。

在司法所,双方各持己见。陈某认为,自己从前含辛茹苦养育了大女儿,虽然已与其母亲离婚,但大女儿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还对自己态度冷淡,一怒之下才要求大女儿支付赡养费。大女儿则说,自己已经结婚,从龙井市迁出户口要求正当、合理,父亲没有任何理由扣押户口簿阻止她办理婚迁手续。由于双方情绪过激,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解矛盾真相,调解员随后展开了走访和调查工作。经询问当事人和邻居,调解员了解到,陈某与前妻离婚前,养育大女儿至19岁,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调解员立即改变调解方向,分别召集当事人“背靠背”做思想工作,令双方矛盾有所缓和时,再“面对面”调解,并通过大女儿的丈夫对大女儿进行疏通引导,双管齐下打开调解的突破口。经数次约谈二人,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对二人说明了父女间“断绝父女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然后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家庭实际情况,进一步疏导。经过两天的沟通、调解,双方矛盾有所缓和。于是,调解员趁热打铁,利用父女二人的感情基础,巧打“亲情牌”,再加上家人的共同劝说,陈某与大女儿终于重拾亲情,冰释前嫌。陈某不再要求大女儿支付赡养费,并当场掏出户口簿交给女儿去办理婚迁手续;大女儿向父亲表态要担负起应尽的赡养义务。而更为温情的一幕出现在5月29日下午,办完婚迁手续即将回浙江的大女儿与陈某依依惜别时,让丈夫塞给陈某1000元钱,嘱咐他保重身体,父女亲情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