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中的通榆农机

16.07.2015  11:44
  建国初期毛主席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党和政府把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和谐幸福新通榆的关键时期,也是推进农机化向更高层次发展的重要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通榆县“十三五”发展规划,促进全县农机化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农机化在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突出作用,特制定我县农业机械化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一、回眸通榆农机“十二五”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县农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兴机富民”总揽全局,锐意进取,科学发展,农机化各项事业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农机工作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农机装备水平得到新的提高。截止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15万千瓦,拖拉机总量达42023台,各种配套机具总量达113143台套,农机原值达到了12亿元。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了80.5%。农机装备水平取得新的提高,结构进一步合理和优化。    
  (二)机械化作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14年,全县机耕面积达180万亩,机播面积达420万亩,机收面积达85万亩,机械植保260万亩,机械灌溉100万亩。种植业和农业其它领域机械化生产水平也有新的提高,农业运输、排灌、农作物脱粒、农产品初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全县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4%。
  (三)农机技术培训取得新的进展。“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0500人,农机修理工550人,各种农机新技术操作手5200人次,农机管理干部150人次。县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在教学软硬件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的发展,办学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农机化技术推广成就显著。“十二五”期间,以实施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农业、等离子体种子处理技术为重点,共推广农机化新技术10余项。2014年,全县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面积达10万亩,机械精少量播种应用面积达300万亩,机施化肥面积达300万亩,机械深松面积达75万亩,机械化玉米联合收获面积达85万亩,机械铺膜面积达20万亩,机械造林打穴面积达2万亩。与“十一五”相比,农机新技术应用面积进一步扩大,农机化生产科技产量进一步提高。
  (五)农机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农机使用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得到有效管理。截止目前,全县拖拉机挂牌总台数达到2.8万台,参加年检台数达2.79万台,驾驶员持证人数已达2.9万人,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比“十一五”期间有了不同程度提高。农机维修、供应网点管理到位率达95%以上,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完成300人以上。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新的规模。“十二五”期间,以县农机局及所属安全监理、教育培训、科技推广和生产服务等部门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管理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在乡镇,重点加强了农机供应、维修网点建设,现总数已达300个,内有农机管理服务人员600人,服务机构和队伍得到了发展和壮大,在村一级,发展村级农机协管员200人。另农机专业服务户发展到1000余户,其中大户350余户,农机行业协会发展1个,农机经纪人发展15人。服务网络与“十五”期间相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服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展望通榆农机“十三五”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题,以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科技示范推广为依托,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农机服务市场化为载体,围绕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及其全程机械化发展,大力发展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我县现代农业装备实力和机械化水平;引进和推广先进的机具和技术,逐步引导和扶持农机户走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经营之路,培植农机大户,加快形成农机作业服务体。
  (二)总体思路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在确保农机总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农机化发展的布局和装备结构,转变农业机械增长方式,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加快高科技含量和农村各业生产所需机械的发展步伐,走量效并重、大中小有机结合、主机与配套机具协调发展的路子,推动农业机械化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具体就是围绕“两个服务”,搞好“三个调整”,实现“四个转变”。“两个服务”,即农机化发展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服务。“三个调整”,即调整大中小型农业机械的比例,改变大中型与小型机械比例失调的局面;调整动力机械与配套机械的比例,增强配套机具的适用性和多功能性;调整种植业机械与农村其他各业机械的比例,在推进种植业机械结构调整的同时,加快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机械的发展。“四个转变”,即由抓农田作业主要环节的机械化,向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转变,重点抓好玉米收获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由主要抓粮食生产机械化,向全面提高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转变,重点抓好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由主要抓种植业机械化,向林牧渔业生产机械化转变,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牧业生产机械化;由抓农业的生产中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转变,拉长农机服务产业链,重点抓好农产品和果蔬加工、保鲜、包装、储运机械化。
  (三)重要目标
  1、机械化水平指标:
  机耕作业面积:到2020年发展到350万亩。
  机播面积:到2020年发展到450万亩。
  机收面积:到2020年发展到300万亩,其中玉米机收面积达150万亩。
  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到2020年发展到150万亩。
  保护性耕作面积:到2020年发展到50万亩。
  2、农机装备水平发展指标
  农机原值:到2020年发展到17亿元。
  农机总动力:到2020年发展到140万千瓦。
  农用拖拉机:到2020年发展到5万台。
  联合收获机:到2020年发展到1500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达1300台。
  3、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人员
  农机合作组织:到2020年发展到150个。
  农机大户:到2020年发展到600个。
  农机人员:到2020年发展到6万人。
  4、农机经营效益:到2020年农机经营总收入发展到5亿元。
  (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
  1、着力推进农机购机补贴政策。
  “十三五”期间,力争获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2亿元。要将农机补贴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制度规定,严格规范操作,公正公开公平确定补贴对象,简化程序,方便农民购机。进一步严格执行 “三个绝不能”和“四个严禁”的工作纪律和要求,强化监管措施,加大监督力度,真正让党和人民放心,让农民和企业满意。要深入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及时公布补贴政策、申请程序、补贴产品、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精心组织农机深松整地工作。
  “十三五”期间,计划争取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5000万元。要抓住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力时机,落实好深松所需的大型拖拉机和大型深松机,落实深松作业任务;要建立深松技术效果监测点,做好不同乡镇深松技术效果的监测和对比;要加大对深松深翻整地作业补贴的宣传力度,提高补贴政策的透明度、公开性;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五)重大改革
  1、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
  按照“多样化创建、规范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方针,积极引导和大力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和现代农业要求的各类形式并存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作规范、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大户和联户合作经营,挥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着力培育农机销售(超市)、作业、维修、中介等市场,壮大市场主体,规范服务行为,形成农机服务新的增长点,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
  2、积极促进农机农艺协调推进和地方农机工业发展。
  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将机械适应性作为品种和栽培模式推广的主要指标,有针对性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完善农业机械化、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农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要紧密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和本地农机工业发展的实际,盘活盘大盘强现有的蒙龙农机有限公司、沈家农机有限公司等农机制造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优化产权结构、资产重组、承债式转让等改革办法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发展适合当地需要的中小型轻简化农机和特色农机。要运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一批外地农机制造企业,鼓励、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农机工业发展。在全县催生一批新的农业机械制造企业,努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
  四、实现“十三五”规划的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政策扶持体系
  贯彻实施《农机械化促进法》,坚持以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资为主体、财政扶持为引导、社会融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调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一是继续加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力度。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机补贴的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机补贴资金加大向农业大县倾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县财政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扩大补贴资金规模,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二是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县、乡两级政府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机耕道路的建设,切实增加对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投入。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机械化。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通过建立基金、农机保险、优惠贷款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农业机械化。除采取政府补贴、财政专项支持的政策扶持外,采用财政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
  (二)强化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解决影响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瓶颈问题,改善农机作业环境,提高农机使用效率。重点加强基本农田整治和机耕道路建设,不断改善农业机械化田间基础设施。建成连接乡(镇)和农机户的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为农业机械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农机作业市场需求、农机产品供求、农业机械化管理、农机新产品、农机新技术推广和农机科研成果等信息。高度重视农艺基础设施与农机化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促进农艺技术与农机化技术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与优势农产品区域市场相协调,与农机产品市场相结合的农机化市场体系。
  (三)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力度
  加大对先进实用、节本增效、增产增效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力度,加速新技术、新机具与农业生产的有机结合。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作用。重点推广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保护性耕作技术、机械深耕(松)、精少量播种、化肥深施综合机械化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技术、节水灌溉机械化技术等项农业机械化新技术。
  结合新形势,抓好农机培训工作,提高各类农机人员的素质。积极改进培训方式,广泛开展送教下乡、送训下乡行动,吸引生源,增加培训人数,加快教学软、硬件建设,提高师资、教学水平,满足农机化发展对培训工作的要求。
  (四)进一步推进和发展农机作业、销售、维修三大服务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在农机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规范农机作业市场、销售市场、服务市场,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化服务市场体系。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一是不断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和服务模式,以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育产权清晰、形式多样、功能齐全、市场化运作的农机服务主体,积极发展各种农机中介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中介服务和市场供求信息服务,为农机经营者直面市场创造环境。加快发展农机协会、农机经纪人队伍,架通政府、产业组织和市场之间的桥梁。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建立专门从事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独立的农机经营组织,健全农机服务网络,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二是努力开拓农机作业市场。鼓励共同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发展农机大户。鼓励个体农机联合起来,探索农机股份制等形式,组建各种农机联合体,增强综合作业能力,共同走向市场。在打造农机跨区作业品牌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承包作业、订单作业等有效开拓作业市场的服务方式,活跃农机作业市场。三是积极培育、规范农机修理市场,加强对农机修理工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护农机维修企业的合法经营活动,维护用户利益。
  (五)加强农机行业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农机化管理条例》,推动农机管理向规范化、法制化迈进,加速依法治机进程。一是加强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制度,对农机市场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的行为,作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推广、培训的行为,对农机安全生产实施法制化管理。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牌证管理和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乡村道路、农田、场院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机使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服务,规范行为,科学监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三是加强农机维修、供应网点的管理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整顿。四是加强农机作业的监督管理。制定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规范农机作业市场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作业市场。
  (六)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
  1、县政府应成立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相应建立农机化工作组织,强化农机化工作组织保障。
  2、把农机化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各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农机化先进乡镇、先进村和农机大户评比表彰活动,促进农机化工作深入开展。
  3、加强农机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和农机干部队伍建设。保持县农机总站及所属农机推广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农机监理站、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稳定,壮大农机管理,技术人员队伍,逐步增加农机部门财政拨款经费,使其更好地发挥在推进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部门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