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一个百分点 由3%降至2%
27.04.2015 09:27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城市晚报讯 2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就业稳定,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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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20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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