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降薪正式实施 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
从2015年起,72家央企高管工资单上的数字要小了,他们享受的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规范。昨天(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这次改革在业内称为“有一锤定音之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双重身份,不能双重标准
央企负责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还同时是具有较高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在职务薪酬上往往既有高管工资,又有“高官”待遇。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之多,显著偏高。不过,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新规实施后,也并非大多数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会普遍下降。
张车伟:“从我们看到的情况来讲,央企高管也就是个别人的薪酬水平过高。那么,我想它影响的是那些特别高的人,对大多数人来讲,应该有影响,但不会特别大。过高的薪酬肯定会显著下降,这毫无疑问。”
降薪撬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后的央企高管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一位央企内部人士分析说,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72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任期激励收入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总的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张车伟认为,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其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降薪,更深的意义在于撬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张车伟:“这并不意味着高管薪酬的改革就只是一个降薪,而是说向着一个更加合理的薪酬体系改革的方向,而且本身就应该是我们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
央企高管薪酬成阳光账本
这次实施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引人注目的还有,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企业老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公开薪酬;非上市公司参照上市公司公开企业负责人薪资。这意味着,央企高管负责人薪酬成为阳光账本,不再神秘。对此,专家认为,公开透明是推动“阳光央企”的必要前提。明确取消职务消费、公开高管薪酬,意在将企业正常业务支出规范化、合法化,坚决堵住职务消费黑洞,给公众一个阳光、透明的央企。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