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洁士1天显著美白?专家称切勿轻信夸大宣传
“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让人为之一“Duang”的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广告最终因构成虚假广告被处罚603万元。事实上,除了佳洁士外,如今商超或电商里宣称含有多种“神奇因子”的牙膏已令人眼花缭乱。口腔科医生提醒消费者:美白牙膏无论含有什么“神奇能量”,都仅是做“表面功夫”,切勿轻信夸大后的牙膏效果。
美白牙膏真能彻底美白?
目前宣称具有美白功效的牙膏挤满了货架,光在美白功效上面宣传就花样百出,如“1天显著美白,2周去掉10年牙渍”、“MICA美白能量仅需一试”、“七天感受专业美白笑容”……而其中“MICA美白能量”、“HCS亮白因子”、“DCPA美白因子”之类的功效成分标识更是让消费者坠入云里雾里,这些美白成分真有写得那般神奇?
为此,新华食品联系了北大口腔医院主治医师许桐楷。据他介绍,这些看似“神奇”的美白因子实为牙膏常用添加物质,当下高露洁、佳洁士等常见牙膏品牌均含有美白成分,效果区别不大。
据了解,牙齿不白主要有两大方面原因,一是外源性的着色,一是内源性的着色,而美白牙膏作为功效牙膏的一种,在正确选择、使用的情况下,可暂时有助于去除食物残留、烟渍、咖啡渍等外源性着色。
许桐楷说,“这些神奇的功效因子实为一些具有温和抛光作用的颗粒或是具有化学吸附能力的颗粒,能去除牙齿表面附着的色素,进而达到美白牙齿的效果,但其实并没有改善牙齿本身的颜色。所谓的美白牙膏也不过是通过还原牙齿本来面貌来达到改善外观的效果。”因此,美白牙膏比较适用于长期喝茶、喝咖啡或吸烟的人,对于氟斑牙、四环素牙或者牙质本身发黄发黑的内源性着色则毫无效果。
据相关资料介绍,内源性着色是在牙齿发育过程中形成的,如四环素沉积在牙本质内,就会使得牙齿变成黄色、棕色或暗灰色,称为四环素牙;如果饮用水中含氟过多,也可能导致氟斑牙,牙面呈白粉笔色、棕褐色斑块,如果牙神经坏死与细菌分解产物结合也可使牙齿变黑。
“要进行内源性着色牙齿的美白,是一定要在健康牙齿的基础上进行,最好在正规医院的牙医指导下进行专业漂白、激光美白,另外还需要日常维护并进行定期检查。”许桐楷说。
行业人士认为,这些看似“神秘”、听似“酷毙”的美白因子用颇为醒目的宣传语吸引消费者,而真正的功效却无从验证,而根据国家已经实施的《功效型牙膏标准》,广告主必须出具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研究所或三级口腔医院的“功效临床试验报告”作为功效依据,才能对外宣传其功效。
“根据2008年3月12日颁布的QB2966《功效型牙膏》标准,功效型牙膏必须由口腔医学机构出具的功效验证报告为依据。”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林蔚律师介绍道,所谓功效型牙膏即“添加了功效成分,除具有牙膏的基本功能外兼有辅助预防或减轻某些口腔问题、促进口腔健康的牙膏”。生效期后企业所生产的功效性牙膏必须标有QB2966,以区分普通牙膏的标识GB8372。而企业要获得QB2966的支持,则必须获得由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研究所出具的“功效临床试验报告”。
然而,据新华食品观察佳洁士所有标识有美白功效的牙膏的包装说明,发现其产品标准为:Q/GZBJ38,并非功效性牙膏标准QB2966,据了解Q/GZBJ38为企业标准。此外,在佳洁士、高露洁、云南白药等品牌牙膏的官网上,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安全性能试验报告”和“功效临床试验报告”等详细信息,仅以“已经过科学验证”、“实验证明”、“临床试验证明”等语句强调其法律效应,所谓的“科学验证”是否属实,消费者无从知晓。
林蔚律师认为,各大牙膏品牌官网应向社会公开其临床报告等详细信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
他还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功效临床试验报告属于对产品用途、性能的证明,要说明功效的真实性,生产者就有义务向消费者说明使其产生如此确信的理由,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另外,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也是保障消费者正确行使其选择权的前提与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