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企业年报截止日还有13天 不按时参加年报当心受信用处罚

18.06.2015  10:24

  6月30日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日期,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未年报的经营者要抓紧时间年报,截止时间后将不再延期安排补报。

  据介绍,申报企业在周末休息及晚上同样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提交年报资料。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报送公示2013及2014年两年的年度报告。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报送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企业在进行年报时要根据登记注册时间进行年报

  。如不及时年报或公示虚假信息,虽然不会像以前未年检那样被罚款,但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满3年仍未报送年报的,直接“拉黑”,进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相关违法信息将向社会公示,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经营受限后果,即使移出“黑名单”,不良记录也无法消除,留下“信用污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在银行信贷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行业评优评先等方面也都会有不利影响。(记者 耿明哲)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