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04.12.2015  09:04

   城市晚报白城讯 记者从白城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大安市纪委集中开展纠正“四风”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太山镇中心校校长郭少武违规发放教师工资问题。2004年8月至2015年11月,郭少武违规为3名请假手续不完备且未向市教育局备案的患病教师发放了全额工资。市纪委给予郭少武党内警告处分。

  2、四棵树乡政府副乡长苏继峰在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2013年,苏继峰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白城市宏达农机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有关人员、四棵树乡有关农民非法套取农机具26台,合计人民币60余万元。市纪委给予苏继峰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乡长职务处分。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烧锅镇乡副乡长王明春在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2013年,王明春未按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家补贴农机具被冒名套购,补贴资金被骗取32.2万元。市纪委给予王明春留察查看一年、撤销副乡长职务处分。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海坨乡文化站站长孙万才虚列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2007年至2008年,时任海坨乡巩固村党支部书记孙万才擅自套取村集体资金4.13万元,列账外管理,用于其他支出。海坨乡党委给予孙万才党内警告处分。

  5、安广镇农经站长王继伦违规为职工发放下乡补助问题。2013年12月30日,王继伦违规向本单位6名职工发放下乡补助3000元。市纪委给予王继伦党内警告处分。

  6、烧锅镇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王彦星、会计雷雨田虚列支出套取账内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王彦星、雷雨田虚增阳光工程招生宣传费用,套取单位资金1.2万元列账外管理,用于其他支出。市纪委给予王彦星、雷雨田党内警告处分。

  7、环卫处副主任刘海波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刘海波擅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市住建局党委给予刘海波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8、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兼三年六班班主任李文武有偿办班补课问题。2015年9月至10月,李文武违规办班补课,收取学生补习费2200元。市教育局党委给予李文武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免职、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取消荣誉称号和参与一切与诚信有关的工作资格。

  9、市第三中学团委书记兼一年三班班主任王革有偿办班补课问题。2015年9月至10月,王革利用职务之便,组织17名学生有偿办班补课。在纪律审查期间,王革拒不承认错误事实,对抗组织调查。市教育局党委给予王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免职、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取消荣誉称号、参与一切与诚信有关的工作资格。 (记者 谭志斌/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