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动大众创业 个体创业者贷款最高可贷10万
城市晚报讯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28号),该实施《意见》提出个体创业者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省人社厅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相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
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
省人社厅的负责人介绍,为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归纳起来,鼓励创业的政策可概括为八个方面:一是降低创业准入门槛,主要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二是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支持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发展,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经营场所和综合性创业服务。三是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多层次资本市场、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机构发展;四是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五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六是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七是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的,给予创业扶持政策;八是打造大众创业良好环境。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载和强化创业服务功能。强化创业培训,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题系列活动。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对国家和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简化住所登记手续
此次《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较实,含金量较高,在很多方面都实现了政策措施创新。例如在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方面,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允许符合条件的住宅改为商用,使住所资源利用最大化。另外,在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方面。利用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创业市场、电商(微商)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助。同时,在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方面。一是对股权投资企业按对实体经济新增投资情况给予一定奖励。二是依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鼓励银行、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机构开发符合商贸服务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
在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方面。一是个体创业者的贷款额度上限统一调整为10万元,对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二是创新反担保模式,降低反担保门槛,允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为基地(园区)内创业实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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